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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增速决定能源“双控”成败

石油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14/3/14 9:28:32 文章来源:中国石油人才网

据中国石油人才网新闻采编新通过石油新闻中心了解到: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今年能源消耗强度要降低3.9%以上。”   对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实行“双控”考核,是当前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改造、大气污染治理倒逼下的必然选择。我们已经不能坐等耗能峰值自然到来,必须主动调控、“自行断腕”。   2010年10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其后,国内能源研究机构开始专题研究。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合理”二字删除,表明对能源总量控制的态度和决心。对能源行业而言,这是一项影响深远、涉及面广、利益复杂的新尝试,至少没有先例可以借鉴。根据今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安排,今年首要任务就是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过快增长。从国家政策取向上预计,“十三五”及中长期总量控制仍将延续。   “十一五”期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从2005年的23.6亿吨标准煤,增至2010年的32.5亿吨,年均增长率6.6%。按照能源“十二五”规划的预期目标,201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0亿吨标准煤,能源消费年均增速降至4.3%,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   受经济放缓影响,2012年、2013年能源消费增速连续放缓,增速分别为4%、3.9%。国家能源局预期目标是,2014年能源消费总量38.8亿吨标准煤左右,增长3.2%。如果维持此增速不变,2015年40亿吨标准煤的控制目标有望实现。能源消耗强度是指单位产值能耗,即国内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国务院要求,今年能源消耗强度降低3.9%以上;国家能源局更提出2014年具体能效目标——单位GDP能耗0.71吨标准煤。   根据数理推导,在同时限定能源消费总量目标、能耗指标时,GDP总量、GDP增速就被锁定。当能源消费总量被分解到各地区时,各地GDP总量也就被限定了。是维持高速GDP增速,还是自行设定消费天花板?这是“双控”政策推行的问题。过去30年,大规模的能源消耗为经济增长提供向上动力。在当前以第二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下,经济增长仍然难以摆脱对煤炭等能源的消费依赖。地方和中央是否愿意降低GDP增速,决定“双控”目标的成败。   在执行过程中,国务院、能源管理部门应强化对能源消费总量分解落实的监管,制定行之有效的评价考核办法,避免总量控制流于形式,成为数字游戏。从能源管理本身看,落实“双控”目标首先要改变以需求为主导的能源生产方式,转向对需求侧、供应侧进行双向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合理用能,鼓励节约用能,控制过度用能,限制粗放用能。   当然,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实际上是降低煤炭、石油消费总量,特别是降低煤炭消费占比。尤其要严控钢铁、水泥等高耗能产业和过剩产业用能,做到这些行业能源消费总量只减不增,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负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一控双挂”方案,对其他产业按平均先进能效标准实行能耗强度约束,现有产能能效限期达标,新增产能必须符合先进能效标准,促进优胜劣汰。同时,继续在工业、建筑、交通领域进行节能增效。   在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的同时,鼓励增加清洁能源消费。水电、风电、太阳能、核电等非化石能源消费不应纳入总量控制范畴,以此提高绿色GDP比重,倒推能源产业结构调整。在宏观经济管理上,中央和地方应继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在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的同时,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相关研究,如果降低第二产业一个百分点,提高第三产业一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可以降低一个百分点。显然,产业结构的调整是控制能源总量、提高能效有效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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