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税
石油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10/5/25 9:08:14
的定义
是指政府对燃油在零售环节征收的专项性质的税收。通过征税的办法从油价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养路等费用。其基本原理是:车辆类型及行驶里程长短,载货量大小是与耗油量的多少紧密相连的,耗油越多证明其享有使用公路的权力越多,因此,包含在油价中上交的就随之增多,对公路养护所尽的义务也就越多。
所谓,即将现今普遍征收的养路费和其他费用合并成,通过法律约定整合各部门间的利益关系,从而限度地节省能源和基础设施开支。显而易见,的推广将使车辆的使用成本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先前不同车辆间几乎一视同仁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固定支出,将被所取代。
简而言之,就是将现有的养路费转换成,实行捆绑收费。由于现行的养路费一般是按吨位和运营收入两种计费方法收取,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定额费。而对于用油大户尤其是汽车来说,道路使用率存在较大差距。“因为无法测算每台车的道路使用率,”长沙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朱锡庆表示,“通过将养路费捆绑进油价,将每辆汽车要交的养路费转换成税费,在道路等公共设施日益成为一种稀缺资源的大背景下,更多地体现了‘多用多缴,少用少缴’的公平原则。”
的概念和实质
是指对在我国境内行使的汽车购用的汽油、柴油所征收的税,实际就是成品油消费税。它是费改税的产物,是取代养路费而开征的,其实质是汽车。简而言之,就是将现有的养路费转换成,实行捆绑收费。
征收的原因
由于现行的养路费一般是按吨位和运营收入两种计费方法收取,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定额费。而对于用油大户尤其是汽车来说,道路使用率存在较大差距。因为无法测算每台车的道路使用率,通过将养路费捆绑进油价,将每辆汽车要交的养路费转换成税费,在道路等公共设施日益成为一种稀缺资源的大背景下,更多地体现了“多用多缴,少用少缴”的公平原则。出台历程
早在1994年,有关部门就正式提出开征。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等,拟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决定。但终,计划还是赶不上变化,这一等就是7年。改革几次在热议中擦肩而过,其主要原因都是油价的上涨。“费改税的具体文件迟迟不能出台,直接的原因就是目前的成品油价格居高不下。”省国税局流转税处相关人士表示,我国初设计时的国际油价是15美元/桶,现在油价已经超过50美元/桶,2008年7月11日,原油点达到147.25美圆,为历史价格。当日纽约能源的开盘价为141.76美圆,收盘价为145.78美圆,当天交易的价是147.25美圆,价是141.44美圆。下半年在这个基础上,出台无疑会大大增加企业成本和居民支出,对国家和用油企业、个人都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
事实上,除去油价的因素外,的推出还将牵涉多层利益的分割,包括征收环节及征税对象等。朱锡庆表示,由于航空、水运、电力等非公路部门、商业部门不需要使用道路,对于这些用油户来说,增收毫无疑问将要付出更多的代价。同时,农用油不用纳税,而如何界定购买农用油的身份,以及如何进行利益补贴?如果有人购买免税的农用燃油用于应征税的领域,这样的逃税行为如何管理?种种现状表明,这些都将成为在制定中无法回避的问题。“出台后还有更多复杂的后续问题难以解决。”朱锡庆表示。
根据2007年6月3日国务院颁布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国将制定和完善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适时出台。《方案》指出,中国将抓紧制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品目录及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实施鼓励节能环保型车船、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抓紧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改进计税方式,提高税负水平。适时出台。研究开征环境税。研究促进新能源发展的税收政策。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强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管理,国家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城市快速公交和轨道交通建设。控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发展,严格执行乘用车、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财政部称择机征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2008年7月8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明确表示:国家将结合当前形势,不断完善的改革方案,择机开征。
针对社会上对于“油价上涨是否会对政策出台有影响”问题的关注,曾晓安说,改革方案的推出,需要具备一些必要的条件,如油价相对基本稳定,形成合理的成品油价格机制等。因此,国家将结合当前形势,根据节约能源和道路交通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的改革方案,择机开征。  自1998年国家提出拟开征以来,社会各界一直十分关注这一问题。曾晓安说,2001年,考虑到当时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较高,为稳定国内油品市场,避免增加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负担,国务院决定分步实施改革方案。
他介绍,改革的步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先行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车辆购置附加费;第二步是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动情况,择机出台,取代公路养路费等交通维护和建设方面的部分收费。
曾晓安还透露,下一步,财政部拟进一步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对一些严重污染环境或者消耗大量资源的产品开征消费税,进一步增强消费税在节能减排方面的调控功能;此外,目前财政部正在研究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的财政政策,争取尽快出台;根据《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企业节能量达到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可以获得中央财政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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