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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垄断市场,民营企业在夹缝中抗争

石油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10/11/4 19:10:38 文章来源:《新财经》

       中石油市场被“三桶油”垄断,近十年来,民营油企的空间被一次次挤压,挤压中的民营油企,只能一次次的顽强低抗   在“新36条”发布两个月后,中石油主动找到全国工商联,希望能安排一次与民营石油企业的对话,邀请民营油企与中石油合作,并讨论具体的合作模式。今年7月21日,在全国工商联的一间会议室里,多年亦敌亦友的中石油和民营油企代表坐到了一起。   当天,中石油表示欢迎民营企业通过投资参股等形式,与其合作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或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中石油提出的这些,都在“新36条”里有明确提及。   这次难得的“会面”,刚开始气氛还算友好,但一触及到实质问题,气氛就变了。对于民营油企提出的打破垄断等问题,中石油的代表表示:“这是国家层面的问题,我们解决不了。”后,这次会面因中石油缺乏诚意而不欢而散。   在中国的石油行业,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桶油”几乎占据了整个石油市场,民营油企已经被挤压得没有了发展空间。所以,对于这次的双方会面,按民营油企的话说:他们是作了一场秀,我们是捧场唱了一出戏。   一份文件改变民营油企命运   就在这次会面后不久,8月7日,中石油又宣布,将拿出海内外119个项目涉及勘探开放、炼油化工、成品油销售等,向民营企业开放,希望能引入不低于2000亿元的民间资本。对于中石油的这一举动,大部分民营油企表示:感兴趣是感兴趣,但由于资金问题,参与进去也是小股东,后怕被中石油吃掉。   民营油企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在石油行业,曾出台过一份“38号文件”,让民营油企痛心疾首。1999年5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见的通知》,也就是“38号文件”。文件规定,国内各炼油厂生产的成品油要全部交由石油集团、石化集团的批发企业经营,其他企业、单位不得批发经营,各炼油厂一律不得自销。   “38号文件”成了民营油企噩梦的开始。十年来,石油行业被中石油和中石化牢牢地垄断起来,它们控制了油源,掐着民营油企的脖子,让它们一点点地从这个市场消失。  没有了充足的油源供应,很多民营油库、加油站都无法正常经营。如今的民企就像“叫花子”,不能与央企、国企这些“龙王”相比,大家根本没有公平竞争的环境。在石油行业,两大集团有50%的加油站、成品油终端,控制着100%的成品油资源。如果将两大集团垄断的还未开发的油田交给民营企业去开发;现任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会长的赵友山,曾在1993年投资280万元建了黑龙江省座民营加油站,后来又陆续投资几千万元建设了5座加油站和一座成品油油库。“38号文件”后,赵友山的油库和加油站都无法正常经营,只能通过各种非正常渠道争取油源,他曾向两大石油集团的主要领导写过信,也从油贩子手里买过油,甚至直接去中石油的销售公司“讲道理”。   200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又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意见规定,“各地区新建的加油站,统一由石油集团、石化集团全资或控股建设”。“成品油由石油集团、石化集团集中批发。新设成品油批发企业,一律由石油集团、石化集团报国家经贸委审批。”至此,两大石油集团控制了国内所有新设加油站和成品油批发企业。   这以后的日子,民营油企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无奈之下,民营油企与两大石油集团展开了一场力量悬殊的持久战。被不断压低的生存空间   2005年2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非公36条”。河北张家口联合石化有限公司,是“38号文件”之后存活下来的民营油企,公司董事长齐放表示:“从实际情况看,相比加油站这些零售企业,保留下来的民营炼油厂和批发企业日子更难过。这次有了‘非公36条’,我们应该能看到希望和曙光了。”   然而,就在“非公36条”出台后不久,2005年6月,商务部发布《成品油批发企业管理技术规范》、《成品油仓储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的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石油批发企业要有30个以上自有或控股加油站;第二,要有两年以上的成品油零售业务。按照这样的规定,当时80%的民营油企都要出局。一石激起千层浪。各地的民营油企要求石油商会组织到商务部上访,后,商务部政策研究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对两个《规范》进行修改,这才平息了这场风波。   2006年,商务部发布了《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要求凡从事油气批发的企业必须拥有10家加油站。尽管这次民营油企准入门槛较原来已大大降低,但民营油企还是觉得日子难过。2006年6月13日,由3家地方石油商会与7家民营油企联名上书商务部,恳请对目前油气流通领域准入政策进行调整。   上书中建议:一、不要出台不合情理的政策。没听说哪个国家、哪个领域、哪个行业非要批发企业干零售;二、若一定要出台这个政策,能不能参照国企内部改革,搞一个“老企业老办法,新企业新办法”的合理对接;三、如果这样也不行,那就只有善后了。国家指令两大集团按照合理的价格将这些民营企业的资产收购,民营企业从此退出石油批发领域。   2007年1月1日,《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开始施行,把不低于3000万元的注册资金和库容不低于一万立方米的油库,作为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必备条件,并且办法实施之前的企业也要整改达标,否则撤销经营资格。    齐放向《新财经》记者回忆,2007年全国“两会”期间,河北人大代表团提出了《拓宽原油进口渠道,保障国内石油市场稳定》的建议,后来商务部给予的答复是:“您在建议中提到的进口原油自主交易流通问题,看似是一个贸易问题,实际上涉及中国石油工业管理体制问题。贸易政策需要配合产业政策,这不是商务部一个部门能解决的问题。”   2007年,很多撑不下去的民营油企陆续倒闭。来自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的统计,2006年底,民营石油批发企业663家,民营加油站45064座。到了2008年,民营石油批发企业关门、倒闭2/3,加油站关门、倒闭1/3。   2010年5月,“新36条”出台,并首次提出,鼓励民营资本进入石油行业的勘探、运输领域,并支持民营批发零售企业的发展。被很多人认为是民营企业大利好的“新36条”,却并没有让民营油企感到兴奋,以至于面对中石油抛来的“橄榄枝”,民营油企也并未理睬。齐放表示,“落实‘新36条’关键在于打破垄断,而这一点难度非常大。  除了这些门槛的限制,一些有进口权的民营油企发现,它们进口的原油到达海关时,需要出示一张由中石油或中石化出具的排产证明。因为按照规定,所有进口企业的原油一律要交给两大集团炼化再销售,拿不到排产证明,进口原油就无法报关。很明显,两大集团怎能轻易给自己的竞争对手开绿灯,很多民营油企因拿不到排产证明,进口配额都砸在了手里。而两大集团则可以不受配额限制,随意进口。   9月28日,第六届中国民营石油经济发展论坛暨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年会在厦门举行。来自全国的几百位企业代表,为民营油企的未来发展共商大计。一次会议持续到深夜,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会长张跃表示:我们将向商务部、国家发改委递交报告,建立公正公平的体系,争取早日放开石油、成品油进口。”   民企没有席位难入座。“新36条”中提到的民企可以进入的产业、行业及基础设施领域,早已被央企、国企和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牢牢垄断,民营资本怎么进得去?当今的国内市场好比一场盛宴,在达官贵人座无虚席后,民营企业即使拿到了请柬,也只能是席下站客,看别人大快朵颐。不但尴尬,搞不好还要被“弹簧门”弹出去。   没有公平竞争的机会和环境。早年,毛泽东比喻红军与“国军”力量如同“龙王与叫花子比宝”。如果将两大集团垄断的炼油厂拿出几个股份化,让成品油进入市场;如果让中海油、中化集团将自己的原油、成品油投放国内市场,我敢断定:国内油价可降低30%~40%,民营油企一定会为发展繁荣市场作出贡献。可惜,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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